结构功能主义视域下AIGC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Research on Copyright Ownership of AIGC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王海霞
摘要(Abstract):
人工智能技术成为催生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引擎,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正不断重塑内容创作生态,但作品属性争议与著作权归属模糊的问题突出,传统《著作权法》规则难以适配其人机协同的创作特征,导致创新激励不足、多元利益分配失衡。文章以结构功能主义AGIL模型为理论基础,证成AIGC可版权性,并指出现有归属学说的功能失调缺陷,即拟制主体说违背人类创作的模式维持功能、偏离立法宗旨;公共领域说引发研发资源枯竭、利益分配断裂等四大功能失效;编程设计者说偏袒技术方,造成利益失衡与技术壁垒;使用者主体说未平衡多方主体投入,导致整合功能失效。基于此,本研究提出约定优先兼顾法定补充的双重归属模式,通过分类分级登记、协议司法审查、贡献分层标准等制度建构,实现版权系统的功能均衡,为破解AIGC权利归属难题提供解决方案。
关键词(KeyWords): AIGC;权利归属;结构功能主义;AGIL模型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中国法学会2024年度部级法学研重大项目“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研究”[CLS(2024)A04];2024年重庆市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新质生产力赋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法律风险、理论逻辑与现实路径”(CYB240157);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2024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AIGC生成物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24IP005)。
作者(Author): 王海霞
DOI: 10.19524/j.cnki.10-1009/g3.2026.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