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科技伦理研讨会”在京召开
11月29日,中国科学院学部在京组织召开了2012′科技伦理研讨会。这是继2011年以“转基因技术伦理问题”和“纳米技术伦理问题”为主题召开的科技伦理研讨会之后,由学部组织的又一次关于新兴科技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ELSI)以及科学家责任问题的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干细胞研究中的伦理问题及科学家社会责任”为主题,由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常委会主办,院士工作局、学部道德与科技伦理中心承办。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许智宏院士、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周远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李静海院士、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秘书长曹效业,干细胞领域的院士专家,科技伦理、科技政策、科研管理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有关部委的分管领导等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曹效业秘书长主持,周远院士、陈宜瑜院士、李静海院士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周远院士指出,当前科学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社会对科学技术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需求,这种强烈的需求有时甚至会导致迫不及待地超前使用未成熟的科学技术,因而科技伦理变得日益突出。中国科学院学部非常重视科技伦理问题,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并撰写报告向国务院进行专题汇报。希望通过召开本次研讨会,使科技界能够进一步关注科学技术伦理以及科技工作者的职业伦理和社会伦理,更好地利用科技成果为社会造福,践行正确的科学理念,承担起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陈宜瑜院士在致辞中指出,干细胞在医学、生命科学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我们应当大力发展干细胞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此同时,必须重视干细胞研究和应用中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这是我们推进干细胞领域健康发展的前提。此外,我们还应当看到,干细胞研究的背后,有复杂的政治、经济涵义,这需要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待我们国家的干细胞研究。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科学研究领域的伦理问题,为研究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撑。
李静海院士在讲话中指出,目前社会公众、科技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对科技伦理问题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这也是我们召开伦理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干细胞研究的伦理问题非常复杂,不仅与科技发展前沿相关,而且与社会环境息息相关。伦理问题如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延误科技发展,而且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伤害。因此,干细胞伦理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应该由科技专家、伦理专家、科技管理部门、公众等多重主体共同参与。
鉴于干细胞伦理涉及社会的不同层面,关系到社会中多个主体。本次研讨会安排的大会主题报告人既有科技专家,也有伦理专家。与会代表分别来自干细胞基础研究一线、临床一线、科技伦理领域、科技政策领域、科研管理部门。各位专家在研讨会上各抒己见、深入讨论,成功搭建了不同研究领域、不同社会角色之间沟通、对话的良好平台。会上,孟安明院士、沈铭贤研究员、周琪研究员、邱仁宗研究员、项鹏教授、韩忠朝教授、李真真研究员分别就各自的研究与体会进行了大会主题报告。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孟安明院士以“干细胞科学共同体的责任和使命”为题,在系统回溯干细胞研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干细胞研究和应用过程中的伦理和社会问题,进而对干细胞科学共同体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进行了全面阐述。他强调指出,干细胞科研人员的首要责任是要理解并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准则、条例,尊重和遵守国际公认的生命伦理准则和国际交往中对方国家的相关规定。在研究开发阶段,科研人员对于研究材料的取得、细胞的处理与加工等环节都需要积极严格的自我规范,开展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时,科研人员应当以负责任的态度,遵守相应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积极开展严格规程指导下的临床疗效研究及评价,坚决杜绝以营利为目的的技术滥用。在技术发展阶段,科研人员应当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面向我国干细胞与再生医学领域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部署、政策法规等事务,积极提供咨询意见和对策建议。同时,科学共同体成员应当在科技风险问题上与社会公众充分沟通,使之认识到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的探索性与风险性,提升社会公众的科学意识和鉴别能力。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沈明贤研究员在主题为“把握科技与伦理的平衡——以干细胞研究和应用为例”的演讲中提出,应当坚定不移地支持干细胞的研究和应用,但是必须加以规范,科研人员需要有自身的责任担当。对此,生命伦理学可以成为连通和平衡科技与伦理的桥梁或舞台,这一研究领域是伴随生命科学和医学科学发展自身的需求而产生的,其特点在于以问题为研究导向,通过具体的案例来推进,并且已经经历了体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具体到干细胞问题上,沈明贤研究员认为,我国的“干细胞乱象”表明科技与伦理已经不由自主地纠结在一起,共存兴荣,为此我们不能排拒伦理,抱怨伦理,或者应付伦理,不能只从消极的甚至负面的角度去理解伦理规范的约束和限制的一面,而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伦理委员会的作用。我们需要认识到,把握科技与伦理的平衡,不仅是理念,也是艺术,需要管理机构、科研人员、伦理学家等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周琪研究员针对“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的伦理、道德和法律问题”,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在发言中指出,面对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所带来的巨大健康压力和医疗需求,作为再生医学重要分支的干细胞治疗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干细胞临床应用在具有独特优势的同时,也潜藏着未知的风险,因此应该把道德、伦理和法律作为保障,融会贯通到我们的科研转化和应用体系里。现在我国的干细胞治疗绝大部分以获利为目的,治疗过程缺乏透明度和严格的监管手段,这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推动我国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发展,应当重视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管,以有利于医学科技的发展为目标,严格遵循伦理、安全和有效规则,以此来保证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过程的规范和结果的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 从而为提高临床医疗水平服务。他还特别指出,干细胞领域的发展可能会带来新的伦理挑战(例如人造个体),需要提前预警和布局。对我国干细胞领域的整体发展来说,需要重视的方面在于通过国家政策为领域发展提供更加系统的支持,促进原创性的科研工作和产业创新,与此同时,推动相关立法工作,促进“和而不同”的科学伦理和道德文化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邱仁宗研究员以“干细胞临床转化的伦理和管理问题——‘干细胞治疗’乱象的教训”为题,基于详实的调研数据和临床案例,介绍了他对我国未经审批、缺乏监管的干细胞治疗的调研情况。在系统描述了我国目前干细胞治疗的开展规模、干细胞来源、治疗程序、治疗费用和患者反馈之后,他分析指出,未经审批的干细胞治疗存在着突出的临床伦理问题,例如将医生而不是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向患者夸大成效,隐瞒缩小风险,构成了对患者的欺骗;利用知识权力的不对等,让患者缴纳高额费用,构成了对患者的剥削等。研究伦理方面的缺陷也非常明显,热衷于干细胞治疗的人几乎从不做实验室研究和动物实验,更反对做临床实验,使得干细胞治疗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缺乏依据。在管理问题上,他进一步总结提出,当科学技术与市场结合时,必须严加管理;任何新技术应用于人以前都必须进行临床试验,违反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严重者给予刑事处罚;必须坚决解决公立医院“医药养医”以及将医生收入与病人缴纳挂钩的政策;此外还应加强自律,加强医学会的伦理建设和教育。
中山大学项鹏教授的报告聚焦于“间充质干细胞的临床转化——炒作还是希望”这一主题,着重阐述了间充质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的最新进展,项鹏教授提出,尽管间充质干细胞具有易于分离扩增、分化潜能强、具有免疫调节功能、伦理阻碍较小等许多有利因素,但是在将其应用于临床治疗之前,还有许多需要研究人员回答的重要问题,包括间充质干细胞的安全性如何(是否具有免疫原性、利用血清作为培养介质的安全性、是否存在异位分化风险、是否会转化成肿瘤),应用间充质干细胞的最佳适应症是什么,如何优化临床治疗的效果(需要考虑供体的差异、间充质干细胞的均一性、冷冻保存对治疗效果的影响、细胞传代次数),以及如何获得能够恰当模拟人体的动物模型,以增进对间充质干细胞免疫调节机制的认识。他表示,临床研究人员衷心期待更为完善的干细胞管理制度尽快出台,以规范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开展,推动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的健康发展。
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韩忠朝教授重点探讨了“干细胞研究应用的伦理法律问题”。韩教授提出,作为直接关联者的科技工作者(研究单位)、医务工作者(医院)、患者及家属、细胞制品供应者(企业, 医院),和作为间接关联者的政府监管部门、媒体、公众、法律部门,共同构成了干细胞伦理责任共同体。当前,政府监管部门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在完善的管理规范之下,共同体中的其他成员才能够协调有序地运作。因此,政府部门制定出台干细胞研究应用的监管规范,不仅是管理层面的责任,同样也是医学伦理学的责任。他在报告中还专门对干细胞以及临床转化应用的自体干细胞进行了概念澄清,并结合自身的研究与治疗经历,详细介绍了干细胞临床转化应用的成功案例。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的李真真研究员在报告中展示了“我国干细胞领域社会网络关系”。她的报告着眼于相关行动者的行为立场,以及不同行动者间的网络关系模式,从全局性视角剖析了当前我国干细胞领域的复杂问题。她认为,在围绕干细胞技术形成的社会网络中,政府部门与科研群体之间,应用群体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很紧密,政府部门与社会人文群体之间,科研群体、应用群体与社会人文群体之间的关系则相对弱化,此外,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科研群体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有效关联还处于缺位状态。网络关系的这种构成状况,引发了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足、科研规范建设不够、临床应用呈现乱象、社会人文视角缺位、公众的信息可得性差等诸多问题。为此需要引入科技治理的理念,促进不同主体间的有效对话,通过加强监管、完善规章、支持伦理研究和加强科学传播等具体措施,来改善当前的网络关系。
主题报告之后,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研讨会的核心议题,进行了充分和深入的学术讨论。
在谈及干细胞研究的伦理问题和当前的发展阶段时,与会专家学者指出,干细胞研究本身存在伦理问题,对此需要有尽早的认识和规范。目前干细胞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及试验发展迅速,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干细胞临床治疗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其技术则远未成熟,从研究到真正将干细胞技术用于普遍的临床治疗,还有大量技术难题需要解决。没有严格临床试验审查、严格监管下的运用,必然会导致严重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及后果。同时,随着干细胞研究的深入,由干细胞分化来源的人造精子和卵子将会出现,进而创造新的生命繁衍方式,新的生命伦理问题会不断出现。
在谈及我国干细胞研究与应用的管理问题时,与会专家们指出,干细胞研究在特定的文化社会环境下,其伦理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国际上还未形成关于如何开展干细胞研究特别是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和应用方面的共识,各个国家开放研究的范围及其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我们一方面不能盲目跟风国外、自缚手脚,另一方面必须尽快针对干细胞领域制定完善的管理法规、管理机制,并能实际地遵照执行,这对于保障干细胞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深入探讨和理解干细胞研究及应用中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应尽快形成共识,付诸行动:
一是尽快推动干细胞领域立法工作。目前我国在干细胞研究与应用方面管理相对滞后的状况,对于推进干细胞领域的健康发展、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来说十分不利。应尽快推进干细胞领域的规范工作,尽快制订出干细胞研究和临床转化的相关行为规范,推动负责任科学研究;尽快推进干细胞领域的立法工作,促进对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的更加严格的监管。
二是积极参与干细胞领域决策咨询。干细胞研究及应用发展应服务于国家战略,科学家应结合干细胞研究领域的进展,围绕我国干细胞发展战略、规划、部署、对策、科研布局、发展模式、平台建设等,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增强我国在干细胞研究上的原始创新能力,在干细胞应用转化研究与关键性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是促进干细胞伦理教育,推进干细胞科学普及。科学家和医生的伦理意识的增强难以一朝一夕实现,应长期重视青年科研人员的科技伦理意识的培养,通过资助、伦理委员会、讲座等各种方式和途径加强教育和培养。应重视干细胞科学普及工作,坚持客观态度,促进公众对干细胞科学知识和技术风险的全面了解,为干细胞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许智宏院士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本次研讨会充分发挥了作为科学与人文、科学与社会沟通平台的重要作用。会议讨论深入、热烈,为推动未来我国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的健康发展积聚智慧、凝聚共识,充分发挥了学部参与决策咨询、引领科技健康发展的作用。许智宏院士进一步提出,科学家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干细胞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责任,开展负责任的研究;完善干细胞研发,特别是干细胞临床应用方面,呼吁有关管理部门尽快制定法律、规章;加强同社会的交流沟通,为干细胞的研究应用的发展获取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缪航 撰稿)